|





| 主要用途 | 护色剂 |
| 货号 | 见包装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223010450461 |
| CAS | 有 |
| 型号 | 食品级 |
| 包装规格 | 500克 |
| 有效物质含量 | 99% |
| 含量 | 99% |
| 是否进口 | 否 |



根据最 新的搜索结果,油炸肉类制品在使用护色剂时有以下特别要求:
亚硝酸盐和硝酸盐:硝酸钠、硝酸钾、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D-异抗坏血酸及其钠盐:作为抗氧化剂和护色剂使用
其他护色剂:抗坏血酸(维生素C)、柠檬酸、乳酸钠、磷酸及磷酸盐等
硝酸钠和硝酸钾:最 大使用量为0.5g/kg,以亚硝酸钠(钾)计,残留量不得超过30mg/kg
亚硝酸钠和亚硝酸钾:最 大使用量为0.15g/kg,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不得超过30mg/kg
D-异抗坏血酸及其钠盐: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严格控制残留量:在使用亚硝酸盐和硝酸盐时,必须严格控制其残留量,以确保食品安全
防止误用:由于亚硝酸盐和硝酸盐外观与食盐相似,应防止误用,避免过量摄入
结合抗氧化剂使用:D-异抗坏血酸及其钠盐等抗氧化剂可与护色剂共同使用,增强护色效果并减少亚硝酸盐的使用量
这些要求确保了油炸肉类制品在使用护色剂时既能达到良好的色泽效果,又能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