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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营养强化剂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13118100048 |
| CAS | 1119-34-2 |
| 型号 | 食品级 |
| 包装规格 | 25kg |
| 外观 | 粉末 |
| 保质期 | 24个月 |
| 有效物质含量 | 99% |
| 主要营养成分 | L-精氨酸盐酸盐 |
| 含量 | 99% |
| 是否进口 | 否 |



L-精氨酸盐酸盐在特殊膳食用食品中的使用有以下特别要求:
符合相关标准:L-精氨酸盐酸盐作为特殊膳食用食品中的营养强化剂,其质量规格应符合《关于特殊膳食用食品中氨基酸管理的公告》(2023年第 11号)中对氨基酸的相关要求。该公告汇总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等标准中可以使用的单体氨基酸的质量规格要求,包括化合物来源、化学名称、分子式、相对分子质量、比旋光度、pH、纯度、干燥减重、灼烧残渣、铅、砷等指标
适用人群和疾 病状况: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使用L-精氨酸盐酸盐时,需根据适用人群的疾 病状况及机体对代谢障碍相关氨基酸的耐受程度进行配方设计。例如,在苯丙酮尿症(PKU)配方食品中,需限制苯丙氨酸的含量,而其他氨基酸组成和含量可根据氨基酸代谢障碍做适当调整
营养成分调整:对于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食品,除限制相关氨基酸外,其他氨基酸特别是必 需氨基酸的组成需符合优质蛋白的要求。同时,还需适量添加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等其他成分,以满足患 者的部分营养需求
使用范围:L-精氨酸盐酸盐可用于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如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食品
用量限制: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其在食品中的用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的规定。作为营养强化剂使用时,其质量规格要求按照《关于特殊膳食用食品中氨基酸管理的公告》(2023年第 11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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