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货号 | 见包装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341072500453 |
| CAS | 100085-39-0 |
| 型号 | 其他 |
| 用途、使用范围 | 乳化剂 |
| 包装规格 | 20kg |
| 是否进口 | 否 |
| 类型 | 食品乳化剂 |



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DATEM)在食品中的添加量因产品类型和应用场景而异。以下是一些具体食品中的DATEM添加量规定:
烘焙食品:
面包、糕点: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DATEM在这些产品中的最 大使用量为1.0g/kg。例如,每制作100kg面包,DATEM的添加量不得超过100g。
乳制品:
植脂末:DATEM在植脂末中的最 大添加量为5.0g/kg。例如,生产100kg植脂末时,DATEM的添加量最多为500g。
稀奶油、原味发酵乳:这些产品中的DATEM添加量可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但应确保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最 大残留限量。
方便食品及速冻面制品:
生干面制品、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等):DATEM在这些产品中的最 大添加量为1.0%(以产品重量计)。
速冻水饺、汤圆等:DATEM的添加量通常根据具体配方和生产工艺确定,但同样应遵守国家相关标准。
油炸小食品:
DATEM在油炸小食品中的最 大使用量为0.5g/kg。例如,生产100kg油炸小食品时,DATEM的添加量不能超过50g。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添加量仅供参考,并可能因产品类型、生产工艺、国家/地区标准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实际应用中,食品生产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DATEM的添加量在安全、合理的范围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