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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着色剂 |
| 执行标准 | GB 1886.181-2016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5012200346 |
| CAS | 874807-57-5 |
| 型号 | 食品级 |
| 包装规格 | 200克 |
| 来源 | 天然着色剂 |
| 主要着色成分 | 红曲红 |
| 有效物质含量 | 99% |
| 含量 | 99% |
| 色素含量 | 99% |
| 是否进口 | 否 |



红曲红作为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用量,主要受到各国食品安全标准和法规的约束。以下是根据我国相关标准对红曲红使用范围和用量的具体说明:
红曲红可用于多种食品的着色,包括但不限于:
肉制品:如香肠、火腿等,红曲红能赋予这些产品红润鲜艳的色泽。
调味品:酱油、豆瓣酱、腐乳等,红曲红能改善这些调味品的色泽和风味。
酒类和饮料:红曲酒、果汁、碳酸饮料等,红曲红能为这些饮品增添独特的风味和色泽。
糕点:如蛋糕、面包等,红曲红能使糕点色泽更加诱人。
其他食品:如糖果、饼干、方便面、薯片等,红曲红在这些食品中也能发挥良好的着色效果。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红曲红在不同食品中的最 大使用量如下:
调味品:在酱油、豆瓣酱、腐乳等调味品中,红曲红的最 大使用量为25g/kg。
肉制品、糕点、米面制品:在这些食品中,红曲红的最 大使用量为20g/kg。
其他食品:在其他允许使用红曲红的食品中,其最 大使用量为5g/kg。
此外,对于某些特定食品,如风味发酵乳、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等,红曲红的最 大使用量也有具体规定,如风味发酵乳中的最 大使用量不得超过0.8g/kg,糕点中的使用量不得超过0.9g/kg,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不得超过1.0g/kg。
遵守标准:使用红曲红时应严格遵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和法规,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消费者的健康。
适量使用:过量使用红曲红可能会对食品的风味和口感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应合理控制其使用量。
储存条件:红曲红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避光的环境中,以保持其稳定性和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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