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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号 | 见包装 |
| 等级 | 食品级 |
| 执行标准 | GB25556-2010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3022606687 |
| CAS | 868-14-4 |
| 型号 | 食品级 |
| 来源 | 其他 |
| 包装规格 | 25kg |
| 名称 | 酒石酸氢钾 |
| 有效物质含量 | 99% |
| 是否进口 | 否 |



酒石酸氢钾在食品添加剂中的用量因具体应用和食品类型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用量指导:
酒石酸氢钾作为食品添加剂时,其用量通常根据食品的类型和所需的口感、酸度等特性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其用量可能较为灵活,但应确保不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最大使用量。
焙烤食品:
根据GB2760—2007规定,酒石酸氢钾在小麦粉及其制品及焙烤食品中的最大使用量为250g/kg。这意味着在每千克小麦粉或焙烤食品中,酒石酸氢钾的添加量不应超过250克。
当酒石酸氢钾用作复合膨松剂的原料时,其含量在复合膨松剂中可为10%~25%。若每千克面粉使用膨松剂30~40g,则每千克面粉中含酒石酸氢钾的量大约在3~10g之间。
果酱等食品:
在果酱等食品中用作酸度调节剂时,酒石酸氢钾通常与其他酸配合使用,以保持食品的pH值在适宜的范围内(如2.8~3.5之间)。此时的用量需要根据具体配方和食品类型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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