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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增白剂 |
| 等级 | 食品级 |
| 执行标准 | GB1886.7-2015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43048105875 |
| CAS | 7681-57-4 |
| 型号 | 食品级 |
| 包装规格 | 25kg |
| 有效物质含量 | 99 |
| 有效物质 | 其他 |
| 含量 | 99% |
| 是否进口 | 否 |



焦亚硫酸钠在食品加工中的使用量受到中国相关法规的严格限制,以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以下是一些具体的使用量规定:
焦亚硫酸钠可用于多种食品加工中,但最 大使用量不得超过0.45g/kg。这意味着在每公斤食品中,焦亚硫酸钠的添加量不能超过0.45克。
除了最 大使用量外,焦亚硫酸钠在食品中的残留量也受到严格限制:
蜜饯、竹笋、蘑菇及蘑菇罐头、葡萄和黑加仑浓缩汁:这些食品的焦亚硫酸钠残留量(以SO2计)应小于0.05g/kg。
饼干、食糖、粉丝及其他品种:这些食品的焦亚硫酸钠残留量应小于0.1g/kg。
液体葡萄糖:其焦亚硫酸钠残留量不得超过0.2g/kg。
严格控制添加量:食品加工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控制焦亚硫酸钠的添加量,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注意特定人群:对于某些特定人群(如哮 喘 患 者或对亚硫酸盐敏 感的人群),应避免摄入含有焦亚硫酸钠的食品,以免引起过 敏反应或加重 哮 喘 症 状。
加强监管和检测: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和检测力度,确保食品中焦亚硫酸钠的使用量符合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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