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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增味剂 |
| 执行标准 | GB/T 20886.2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42050300018 |
| CAS | 8013-01-2 |
| 型号 | 食品级 |
| 包装规格 | 5kg |
| 有效物质含量 | 99% |
| 含量 | 99% |
| 是否进口 | 否 |



酵母抽提物在食品行业中的添加量因其应用领域和具体产品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对酵母抽提物在各类食品中常见添加量的归纳:
在酱油、调味酱汁中,酵母抽提物的添加量通常为1%~2%,以增强呈味性,除去涩味,增加厚实感。
在鸡精、牛肉精等调味品中,添加量可能高达6%,以增强鲜味和风味。
在方便面、米线、红薯粉丝等方便食品的调料包中,酵母抽提物的添加量一般为1%~3%,可使汤汁浓厚自然,味觉丰满,口味鲜美。
在制作方便面面饼时,酵母抽提物可以0.5%的比例直接和面,提高面饼的鲜味和色泽。
在生产蛋卷、虾条、炸薯条等膨化食品时,酵母抽提物的添加量通常为0.5%~1.5%,以减少味精的用量,使鲜香味更柔和。
在鱼罐头、鱼糕、鱼肉肠等水产类加工品中,酵母抽提物的添加量一般为0.1%~0.5%,以掩盖鱼腥味,增强醇厚感,提升鱼肉品质。
在火腿、香肠等畜肉制品的生产和加工过程中,酵母抽提物的添加量通常为0.2%~0.5%,以补偿长时间热处理导致的风味和营养损失,增强肉香味和醇厚感。
在制作汤料、火锅底料时,酵母抽提物的添加量为0.2%~1%,以增强鲜味和风味,防止氧化和变质。
在素食食品如豆筋食品、人造肉、魔芋食品等中,添加0.2%~0.5%的酵母抽提物,可弥补素食调味不足和缺少肉味的缺陷。
在生产保健品如营养滋补膏、冲剂、口服液时,添加0.05%~0.10%的酵母抽提物,可平衡和提高成品的氨基酸、B族维生素及微量元素的含量。
此外,根据我国的国家标准《酵母加工制品GB/T20886.2》,酵母抽提物被归类为食品配料,与食盐、食糖等性质一样,没有添加范围和限量的要求。这意味着在具体应用中,酵母抽提物的添加量可以根据产品的需求进行灵活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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